日本出入國管理廳更新了"關于留學的入境基準",文件內容主要針對留學生的在籍管理、日語教育機構的認定等。和前程日本一起來了解一下最新規定吧!
1.對于在籍管理不到位的大學、專門學校等教育機構,在得到改善之前,停止給予留學生“留學”在留資格。
2.以“研究生”、“旁聽生”身份來純粹接受日語教育的人,在入境標準法令上將被視為不符合留學資格。
3.為了避免大學的非正規課程、專門學校等(日語教育機構除外)不作為日語的預備教育課程運用,入學時需要確保學生在高等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的日語能力(相當于日語能力考試 n2)。
4.在專門學校等機構(不包括日本語言學校)接受的留學生的日語能力條件中,需在日語教育機構的學習經歷從“6月以上”變更為“1年以上”。(以前6個月即可。)
另外,日本出入國出入境管理廳在近期發表的[關于開展“為實現包容性社會適度外國人就業促進月”]的文件中提到了留學生打工的相關內容。
總結就是,留學生兼職打工需要向出入國管理在留廳申請“資格外活動許可”,工作時間原則上一周不能超過28小時(不能從事風俗等行業)。
”資格外活動許可”的下發需要半個月至兩個月左右,計劃在日本留學兼職打工的同學,要提前做好申請準備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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